适用对象
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(或主管机关)核准登记,在境内注册且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法人或个人。
产品介绍
是指受客户委托办理的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业务。适用于
1、贸易、非贸易项下的小额支付;
2、在国内不能兑换的外币现钞(含残币);
3、外汇支票、本票,国外债券、存单等有价凭证的托收业务;
4、不能或不便提供商业单据的交易,如寄送样品、软件等高科技产品交易、时令性商品交易,以及服务、技术转让等无形贸易。
产品功能
1、费用低廉。光票托收的银行费用相对较低;
2、安全稳妥。与直接向付款人邮寄收款存在较大风险,通过银行间的国际网络收款可以避免这些风险,是较安全的收款方式;
3、服务便捷。如托收行与付款行/代收行签有“立即贷记”协议,则可大大缩短收款时间。
办理流程
1、收款人将托收单据提交我行;
2、我行将托收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委托收款;
3、国外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票据,付款人按票面金额付款;
4、国外代收行将托收款项付至我行,我行向收款人解付。
© 具体开办业务请以当地农信社、农村合作银行、农村商业银行为准